法 院是设有离婚调解室的,一般在开庭审理之前都会对对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的话,那么就可以准予离婚;但只要给予了婚姻判决书之后,那么双方的婚姻就算是依法的解除了。关于法 院设有离婚调解室吗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动迁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 院设有离婚调解室吗 1、法 院对离婚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的,所以会有调解室,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 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去法 院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 院向法 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自己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自己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 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 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 院也通知自己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 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调解室一般是为离婚调解设立的,一般法 院会对双方的感情进行调解,如果确定双方调解没有用,而且也确切达到感情已破裂的地步,那么就可以准予离婚,所以,法 院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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