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那么,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被宣告有期徒刑,服刑完毕后再次犯罪,构成累犯吗?北京刑事律师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累犯与未成年人有关吗?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不适用累犯。也就是说,无论未成年人是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犯的两罪,还是说一个罪犯在十八周岁之前,一个罪犯在十八周岁之后,都不适用累犯。通俗来讲,累犯与未成年人无关。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或者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在线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