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法 院可以中止诉讼。如果继承人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 院应当恢复诉讼。关于原告死亡继承人不参加诉讼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上海婚姻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原告死亡继承人不参加诉讼怎么办 1、原告死亡后,继承人不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情形消失,人民法 院应当恢复诉讼,依法作出判决。中止诉讼的情形如下: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二、继承人偿还债务方式有哪些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对继承人偿还债务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法定继承人与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先由法定继承人先行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清偿的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偿还。 2、只有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的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共同偿还被继承人债权。 3、清偿债务先于执行遗嘱。对债务的清偿是在分配遗产之前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就不能执行遗赠。因为如果先执行遗赠,就有可能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实现债权后不能实现遗赠的话,受遗赠人只是失去对赠送财产的受益,并无利益损失。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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