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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的合法途径及政策,以下是综合整理的信息,帮助您了解如何安全、地办理提取,同时避免违规操作风险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
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
2.提取申请人名下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卡(存折);
3.同一套住房首次提取提供12个月以内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再次提取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4.二套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5.父母、子女购买一套自住住房才能代际互助提取,需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人口普查信息)、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电子证照)查验;
2.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后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每满36个月后才可再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3.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二套自住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同时自动终止一套自住住房提取。
二、购买存量房(现房、二手房)
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
2.提取申请人名下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卡(存折);
3.《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4.二套房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5.父母、子女购买一套自住住房才能代际互助提取,需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人口普查信息)、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电子证照)查验;
2.次提取需提供12个月以内的《不动产权证书》;
3.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后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每满36个月后才可再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完税价格;
4.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二套自住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同时自动终止一套自住住房提取。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
2.提取申请人名下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卡(存折);
3.建造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12个月以内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4.翻建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具备合规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材料、施工费用;
5.大修本市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具备合规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购买材料、施工费用;
6.现场调查报告(公积金中心出具)。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电子证照)查验;
2.在本市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
2.提取申请人名下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卡(存折);
3.一年内的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或合同;
4.补交购房差价凭证。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电子证照)查验;
2.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支付购房首付款
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簿;
2.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
3.商品房认购协议、购房定金凭证;
4.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5.《开发企业承诺书》。
具体流程:
1.提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房屋套数证明、《商品房认购协议》、购房定金收据等原件资料,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现场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确认单》《征信授权书》;
2.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意见;
3.提取申请人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确认单》等资料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提取申请人和开发企业提交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确认单》《开发企业承诺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直接办理提取。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电子证照)查验;
2.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以后,不能再办理该套房屋的公积金提取业务;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同时到公积金中心共同提交申请;
4.住房公积金账户留足满足贷款要求的余额后,可提取金额与已支付购房定金之和未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时,申请人需先将差额部分补充到购房定金中;
5.申请人与开发企业如果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6.住房公积金中心若发现申请人以资料等行为提取公积金,中心将采取法律手段,责令退回所提取资金,并取消申请人5年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并计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六、租赁住房
提供下列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簿;
2.提取申请人名下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卡(存折);
3.租住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住房租赁协议》及支付房租的凭证;
4.租住我市商住房的,提供我市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5.属于我市引进人才租赁住房的,提供本市组织人社部门有关人才引进的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以上均需提供原件(电子证照)查验;
2.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房租,不超过200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属于被引进的人才,房租超过20000元的,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
3.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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