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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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931520068 发表于 2021-12-6 21:59:41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房产及抚养权的分割是比较难处理的问题。尤其是房产,由于当下房屋的价值居高不下,使得双方对于房产的争夺通常会成为焦点。广州婚姻律师那么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过户怎么办?
离婚协议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未办过户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如果已经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就已经生效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协议当中的约定执行,如果一方拒不执行的话,另一方是可以持离婚协议到法 院起诉的。所以如果你的房产没有过户,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约定了房产归女方,那么男方就应当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配合的话,你只能去法 院起诉了,这种情况下,法 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
离婚协议在本质是属于合同,基于契约精神有约必遵守履行。依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离婚协议需要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给予发放离婚证时生效。否则只成立未生效。若双方拿到了离婚证而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双方形成约定的合同之债,则需要继续履行离婚协议内容。依照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产权认定
办理房屋转让登记属于物权行为同时也是履行约定合同内容的行为。根据物权和债权相分离理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更实行登记公示主义,依照我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此结合本案房屋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变更,产权仍属于原所有人。
维权途径
1、若另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内容,在没有取得离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决意离婚则只能走诉讼离婚程序,由法 院裁判。依照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 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2、若已经取得离婚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以物权纠纷为由到法 院起诉,由法 院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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