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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批量起诉、集中强制执行的处置惯性,到源头治理、诉前化解、调诉衔接的治理新范式,个贷不良行业正迎来底层转向。这一轮变革的指挥棒,正是监管部门连续四年、累计17次反复强调的新时代 "枫桥经验"。 9月11日,金监总局联合央行、证监会召开第五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最高法、司法部应邀参会,再次强调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压实跨部门协同,强化源头治理,深化诉调、仲调对接,推动市场形成 "调解先行" 的解纷氛围。 据统计,自2023年金监总局组建以来,"枫桥经验" 已连续4年写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叠加《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金发〔2025〕14号)出台,监管至少17次强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密集信号为以信用卡、消费贷为主的个贷不良处置划定导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前,从批量诉讼转向调诉结合、繁简分流、分类施策。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实现简单纠纷不出机构、复杂纠纷不出行业。2023—2026年,金监总局连续4年将 "枫桥经验" 写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今年9月的会议,则将跨部门协同、源头治理推向更深层次,完成政策闭环。 司法端同步配套。最高法与金监总局联合发布两批金融借贷纠纷调解典型案例,推广 "共享法庭"、线上批量调解、司法确认等实践,构建 "内部协商 — 行业第三方调解 — 诉前调解 — 司法确认 — 诉讼执行兜底" 的完整链条。数据显示,2025年32%的信用卡纠纷通过先行调解化解。 政策转向之下,处置规则重塑,出让方与受让方均被约束,处置模式向 "催 — 调 — 诉" 多元化转型,对AMC和服务商提出新要求。其一,建立分层分类处置体系:对有还款意愿、暂时困难的债务人,优先内部协商、对接行业调解、争取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对失联、无还款能力、恶意逃废债者不做无效调解,直接转入诉讼执行,做到 "能调尽调,该诉则诉"。其二,补齐调解与司法确认能力:组建专职调解团队,加强谈判人才培养,打通各地金融调解中心、法院诉调对接平台,熟悉线上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完善调解后跟踪机制,对分期协议建立履约监测,违约及时启动司法救济。其三,加强数字化建设:搭建债务人画像系统,识别还款意愿与能力,筛选适合调解的案件;建设线上调解、分期履约管理系统,降低人工成本,提升批量处置效率,用科技平衡调解成本与处置收益。其四,做好资产估值与现金流管理,善用总对总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程序等工具,调解成功及时确权,调解失败无缝衔接诉讼执行。 要厘清的是,践行 "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先行,并非弱化金融债权保护,而是优化个贷不良处置的治理方式,推动行业从 "重诉讼清收" 走向 "多元化解、调诉并重"。而这一转型要真正跑通,难点恰恰在个贷不良 "小额、分散、海量" 的特性上:单案金额低、案件基数大,若靠人工逐案识别、逐案调解、逐案跟踪,成本结构根本不经济,调解很容易流于形式。这正是数字化工具的用武之地,也是山哩数智科技打造的E法通平台的切入点。 作为立足新时代 "枫桥经验"、面向个贷不良多元化解场景的数字化系统,E 法通将 "源头治理、调解先行" 的监管要求,转化为可执行、可复制的产品机制。平台围绕小额分散个贷纠纷,搭建起债务人画像评估、案件标签分流、线上调解协同、分期履约监测、诉调对接流转的一体化处置体系,把 "能调尽调、该诉则诉" 落实到每个案件上:一方面,通过画像系统多维识别债务人的还款意愿与实际偿付能力,对确有困难但具备履约意愿的主体,协商调解方案,推送至金融机构、调解组织与债务人三方线上协同,推动纠纷在诉前化解;另一方面,对失联、无偿付能力、恶意逃废债的主体,转入诉讼执行通道,避免调解资源空耗、拉长回款周期。 E法通的价值不止于"分流",更在于把调解成果管住、把司法效力接上。平台打通调解、履约跟踪、司法确认全链路:调解协议达成后,支持线上对接法院诉调平台,推动协议在7日内完成司法确认,以民事裁定书赋予强制执行力;对分期还款协议建立持续履约监测,一旦出现违约及时预警,衔接司法救济,防止调解协议沦为 "一纸空文"。同时,线上化、批量化的处置流程大幅降低人工成本,让调解在单笔金额低的情况下依然算得过账 —— 这正是数字化底座对 "调解先行" 模式的核心支撑:既保证合规与柔性,又守住处置效率与债权安全,为 AMC、资产服务商、银行等主体提供从案件接入到司法确认的全流程数字化能力。 监管连续四年、17次释放的明确信号,已宣告个贷不良处置告别单纯依赖批量诉讼的时代。多元化解、调诉并重,是大势,也是底线。未来,前端识别、调解谈判、数字赋能、估值管理,将成为不良资产机构拉开差距的核心竞争力,而像E法通这样将 "枫桥经验" 产品化、把调解机制跑通的数字化工具,正是这场行业转向中值得关注的落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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