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办机构:为方便办理,您可以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代办机构,他们会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a. 指导您准备提取所需材料。
b. 代为提交提取申请。
c. 协助您与公积金中心沟通,确保提取顺利进行。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哈尔滨代办机构,他们会代您办理提取手续。
*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在公积金缴存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单位和职工往往对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存在争议。为了更好地解决争议,明确这两类职工的缴存基数标准,此次新规拟对两类职工的缴存基数认定进行统一,明确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该缴存基数的适用期间为整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直付房租”业务是指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其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方式。政策发布前,缴存人需先缴纳房租,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法实现随用随提;住房出租机构希望增加租金收缴渠道,保障租金收缴率。政策发布后,公积金中心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付给住房出租机构,缴存人无需先交房租,切实减轻租房成本;住房出租机构可实现租金及时收取,减轻现金流压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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