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完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办理申请的公积金中心网点,公积金中心按申请预提取的金额转账至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企业账户(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出具提取业务凭证。申请人将提取业务凭证及时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所需材料(均为原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银行信息确认单》、身份证件、结婚证。
*职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时或需提供佐证材料
此次新规明确,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时,公积金中心无法核查确认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的,可以要求职工补充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或者通过数据共享、信函等方式向异地相关部门核实购房真实性后予以受理。
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须在防城港有房
*委托代办机构:为方便办理,您可以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代办机构,他们会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a. 指导您准备提取所需材料。
b. 代为提交提取申请。
c. 协助您与公积金中心沟通,确保提取顺利进行。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防城港代办机构,他们会代您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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