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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业务申请期间可以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吗?
不可以。在《提取首付款申请确认书》出具之后,公积金中心将锁定申请账户内资金。首付款划转至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前,申请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移、信息变更业务。
*职工可通过“EMS”邮政快递等正规快递服务商将材料邮寄至公积金缴存所在管理部办理。截止目前,江门_肇庆_惠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一趟不用跑”事项累计达到44项,占总事项的85%,超全市平均水平。今后,江门_肇庆_惠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更多公积金业务“不见面审批”。
*申请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完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办理申请的公积金中心网点,公积金中心按申请预提取的金额转账至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企业账户(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出具提取业务凭证。申请人将提取业务凭证及时交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所需材料(均为原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银行信息确认单》、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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