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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时或需提供佐证材料
此次新规明确,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时,公积金中心无法核查确认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的,可以要求职工补充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或者通过数据共享、信函等方式向异地相关部门核实购房真实性后予以受理。
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须在宜春_新余_萍乡有房
*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夫妻双方提取合计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
*宜春_新余_萍乡公积金于2020年3月推出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政策,凡是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及配偶可在个人实际出资额内(扣除政府奖补资金),一次性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建设费用。规定符合加装电梯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以及加梯方案联审意见等材料就可办理,提取限额为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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