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ed8e23213d 发表于 前天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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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房屋申请提取有什么变化?
答:2021 年 10 月 8 日后,将原有“职工及其配偶本市无房,在枣庄_东营_烟台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的规定,调整为以枣庄_东营_烟台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将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职工购买枣庄_东营_烟台行政区域以外住房的提取时,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后,资金何时进行划转?划转至什么账户?
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约定将资金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对应的开发企业账户(纳入预售资金监管的,直接划转至所购房屋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非划转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五、提取频次及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的?
每位申请人针对同一套住房,仅限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为进一步规范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行为,此次新规明确职工需在枣庄_东营_烟台市范围内有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前提条件,提取额度和提取方式都不作调整。职工无需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材料,由枣庄_东营_烟台市公积金中心通过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对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本市房产信息进行自动核查,核查通过的即可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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