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广网

QQ登录

免注册,加入推广网

扫一扫,登录推广网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哪些财产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

[复制链接]
w2018 发表于 2021-4-6 10:19:52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保证债务履行而向债权人(抵押人)转让的抵押物。由于这些抵押物的性质不同,法律上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有些抵押物在抵押时需要登记,有些则不需要登记,具体哪些财产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cuitx)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下列抵押物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

1、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2、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3、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5、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如下:

1、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在实现抵押权时,则允许当事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来清偿债务,这时债务人的不利地位已经解除,能够坚持担保法规定的多退少补的原则,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3、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该合同应当被确认无效。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务人往往处于经济困难、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

4、当抵押的财产价值高于所担保的债权时,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就归抵押权人所有,债权人可能利用合同,取得抵押物价值高于债权的部分,违反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如此约定。

生活中只要遇到债务纠纷首先想到的是上诉,上诉不仅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开庭,无疑延长了审理时间,也很浪费在北京朋友们的时间,现在北京催收服务平台已上线,只要发布债权委托,有专业的催款律师看到了债权信息,会接受您的债权委托,向债务人进行催款,不仅节省债权人的时间还有效的追回欠款。



中国推广网 - 免责申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推广行为,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站不提供和不存在任何金钱交易,请自行辨别,谨防上当受骗!内容真实性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
3、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享有帖子相关版权并且依法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导致法律责任
4、投诉删除:侵权和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受理邮箱:admin@iaozi.com (或者点击网站底部联系我们)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空间QQ空间
中国推广网提供免费推广,免费营销,免费发布广告信息的网络推广平台。

扫描二维码
把此页分享给朋友

小黑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推广帮助|(京ICP备16009988号)

中国推广网(推广论坛)是免费网络推广平台||免费推广就上中国推广网

技术支持:推广网官方

中国推广网·免费发广告平台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