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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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环评公司之环评审批程序
1、申请与受理。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
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
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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