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核定征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38 号)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一是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0]38 号)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是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是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是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是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是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六:是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简而言之: 1)是未设置账簿的; 2)是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是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是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是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是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期限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其次,现在核定征收的现状 从我国目前企业财务核算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较为健全,在纳税上大多是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查实征收方式。但是,仍有部分企业特别是私营经济中的小型企业财务核算不健全,甚至有的企业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或虽设有财务人员,但财务核算不规范、不准确,直接影响到企业收入、成本、利润以及所得税的真实性,对这部分企业必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方式。 最后,综上解释了为什么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核定 之前小编在微信公众号《税收小沫》里就有详细提到过,就像上面说的有限公司一般规模是比较大的,是应该能具备建账完整的能力的,如果有限公司核定就容易引起税务的关注,如果到时候税务来查账,企业就很麻烦了,多少都会引出点不好的事,所以现目前来说,一般都是个人独资还有个体工商户核定,因为是小规模,并且个人经营所得,所以核定的话会更加合理。 补充,个人独资企业核定政策 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服务业小型独资企业的增值税为3%,附加税为0.18%,还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30%-50%的返还,综合税率为开票金额的5个点以下。缴税后,你可以自由支配不再缴纳分红税。 目前,小编当地大部分服务行业都可以正常经营。都是按照核定的税率上缴的。具体如下: 1.以年收入(开票)额500万为例 增值税:500/(1+3%)*3%=14563100 附加税:14.5631*10%=1.456300万 (含城建、教育、地方教育附加) 所得税:500*10%*30%-40500=10.95万 增值税奖励:15*0.4*0.3=1.8万 综合税率:(14.5631+1.4563+10.95-1.8)/500=5% 需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联系洛老师 (I3Z)-(O6Z3)-(34OI) 年初是做税收筹划的好时机,要忙着收账,另外还要为这一年的业务做准备,未雨绸缪才能临危不惧。在这里也提前祝福忙碌一年的财务老板:新年快乐,鼠年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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