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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螺蛳粉 发表于 2023-9-22 11:22:22
在英国大学essay写作中,书写规则指的是在一个句子的第一个word的首字母,以及所有的proper nouns(代指那些表明了特定的人物,地点,机构名称等)的首字母均需要大写。在某些情况下,大写规则在被引用的句子的首字母或者分号之后的首字母也同样适用。
具体而言,作为人的名称的名字、国际、职业等部分需要大写。比如,表示为某个派系的心理学家the Freudian psychologist;Senator Sanders;President Roosevelt;Professor Lincoln。这里的职业都已经成为指代特定人的名称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大写。但是在不具有指代特定对象的情形下,具体的职业则不能大写。比如a managing director of a documentary; a female professor等等。
表示特定城市、国家、地区的word需要首字母大写。比如,the Eiffel Tower,the Thames River,North America之类。表示一个general方位的则不用,比如the west part of the city。
表示月份、或者周几的;表示历史上的某个时期的,或者重大事件的;表示节假日的需要大写。比如,the fourth Monday in May;the Thanksgiving Day。与之相对的,表示季节的、世纪的则不用大写。比如,a painting from the Eighteenth-century。
其他表示特定含义的单词需要大写。比如,机构类的World Bank;表示某个语言的Chinese;表示行星或者星系的the Galaxy。然而并非表示特定含义的单词都需要大写,比如表示动物植物的,dog and cat;表示特定元素的gold and hydrogen。
既然表示特定的单词有的可能遵循大写原则,有的则不遵循大写原则。如何从中确定proper nouns呢。比如下面这句话—
Michelle Obama, the former first lady, was raised in Chicago and is a graduate of Harvard Law School.
这句话之中,proper nouns包含了人物,地点以及学校名称。这些都是已经形成了特定认知,并为大众所接受的特定指代对象。因此需要大写。而common noun指的是具有一般意义非特定种类的词汇。这些词汇只有在出现于句子的首部或者成为title的第一个词的情况下才会大写。在特定情形下,common noun也会成为proper noun的组成部分,此时common noun需要大写。比如,在local church时,church的含义是一个一般的教堂。而如果组词成为The Catholic Church时,church与 Catholic共同构成了具有特定意义的指代对象,此时church便从common noun变为proper noun。
在使用了引号的情况下,是否适用capitalization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引用的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则首字母需要大写。如果只是部分引用,并且该引用的部分成为了整个句子的组成部分,则首字母无需大写。比如,Mary referred to John as “a plague sore.”
在分号之后是否适用大写规则呢?如果分号之后是名词则不能用大写。如果分号之后是一个整句则需要进行区分。如果是在APA referencing style,则分号后面要大写;如果适用Chicago style,则不能大写。
标题的大写也有两种写法。一种是除了介词之外的单词全部大写,比如Emerging Markets in South America。另一种是首字母大写,其余单词是否大写则取决于其是否是proper noun。比如,Emerging markets in South America。
以上就是谈谈英国大学essay写作中的大写规则,更多英国论文作业essay写作方法技巧:http://www.12y.org/uk-zuoyedai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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