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招商模式,也称“税收洼地”,之前给大家详细介绍过了,这里就不细说了,总之这种模式不用企业实体入驻办公,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就能享受到优惠政策,帮助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现行的优惠政策有四种: 1.西部大开发:入驻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三个等级分别按照5%、10%、25%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10万或者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免征增值税。 4.总部经济招商:①在当地注册有限公司享受一定比例的扶持奖励返还;②在当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目前深受企业青睐的就是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模式,那么具体优惠政策如何呢?
1、注册有限公司 通过在税收洼地设立新公司或者分公司,纳税后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奖励,扶持企业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30%-85%。 举例:某设计公司在税收洼地设立一家分公司,年纳增值税800万,企业所得税1500万,那么获得扶持奖励: 增值税奖励:800万×40%×80%=256万 企业所得税奖励:1500万×32%×80%=384万 合计:256万+384万=640万 2、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通过业务分包的形式,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出个税税率在0.5%-2.19%之间。 增值税:1%(2020年小规模按1%征收) 附加税:0.06%(小规模减半征收,增值税的6%) 个人经营所得税:2.19%(小规模最高2.19%) 所以综合税负在3%左右
举例:某某科技公司有500万的业务分包到税收洼地,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那么所需缴纳的税是: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万=10.8万(核定行业利润率10%) 合计:10.8万+0.3万+4.95万=16.05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股东分红税,这样一来免除了占大头的企业所得税、分红税。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保证业务真实,做到三流一致!纳税前的筹划不是逃税漏税,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降税,事前的内部筹划也必不可少,企业自行把握。 对接全国各大有税收政策的税收园区,以源头政策解决税收问题。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关注《小羊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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