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你们都知道范去年的事。在影视行业,我们都知道一条规则,就是在税收不景气的情况下创办企业。比如以前流行的霍尔果斯,很多企业都是当地的影视公司。此后,许多税收和土地批准的收集政策已经停止。没有再对外招商。小编了解到,由于取消了影视行业的独资经营政策,北京很多文化传媒公司已经停业。 这里的小编为您提供了一个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渠道。其经营范围和名称不能与影视配套,可以采取文化服务费的形式作为收费项目。解决一些文化传媒、主播公司等企业的利润问题。企业在地方办理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政策,核定企业开票额的2%。服务业小型独资企业的增值税为3%,附加税为0.18%,还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30%-50%的返还,综合税率为开票金额的5个点以下。缴税后,你可以自由支配不再缴纳分红税。 目前,小编当地文化传媒企业可以正常经营。他们都是按照核定的税率上缴的。具体如下: 1.以年收入(开票)额500万为例 增值税:500/(1+3%)*3%=14563100 附加税:14.5631*10%=1.456300万 (含城建、教育、地方教育附加) 所得税:500*10%*30%-40500=10.95万 增值税奖励:15*0.4*0.3=1.8万 综合税率:(14.5631+1.4563+10.95-1.8)/500=5% 需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联系洛老师 (I3Z)-(O6Z3)-(34OI) 办理也非常的简单: 在线核名(5到8个名称,如果不需要),提供一个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制作工商资料、法人签名、身份zheng原件(需法人签名,最好亲笔签名,稍后注销备注)核发营业执照(三章) 国土税报告(微信绑定电子税务局),开户。(外地需要我们代办我们会收取1000元代办费,需要身份zheng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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