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赞助推广网推广标签      禁止一切违法信息推广,否则封号。本站内容均为会员发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中国推广网

QQ登录

免注册,加入推广网

扫一扫,登录推广网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没房本的农村房屋不给补偿找“上帝”管用醒醒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baidushoulu 发表于 2024-5-11 00:10:30

没房本→没补偿→拆了迁就得睡大马路上,这是剧中人对其所面临局面的朴素认知。那么,这种认知真的符合事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通过杭州市房屋拆迁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杨在明拆迁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801-9299。https://www.zaimingchaiqian.com/news/24290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被拆迁农民的房屋为什么没房本。这里可简单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因历史遗留原因、地方上法治不健全等客观因素而未及时办理确权登记。在此情况下,村民的房屋虽然证、未经登记,但并不属于建筑,经村委会、乡镇、开发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参与主导拆迁的有关各方调查、认定,完全可以依据补偿安置方案获取相应的补偿。

二是涉案房屋确建造在了耕地、林地、自留地、四荒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依法不得建造房屋的土地上,那么其非法占地和建设,将面临被自然资源部门、乡镇依法查处的法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没房本”的根本原因是涉案房屋本身就是违建,是违建就办不下房本来,那么遇拆迁没有补偿事上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的。

请广大农民朋友牢牢记住,只有集体建设用地上才允许建造住宅、厂房等建筑物,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上均不得擅自建造建筑物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若涉案房屋系被拆迁农户的仅有居住房屋,即使其违反乡、村庄规划或者用地、建设手续确有缺漏,也不宜迳行强制拆除进而不予任何补偿。

行政法领域的“比例原则”此时会发挥平衡的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在确保农民基本居住生活需要的基础上纠正用地、建设等情形。

在明拆迁律师需要补充的一个问题是,片中村民“谁让我们都是平头百姓”的表述表现出其对拆迁补偿问题的认识偏差。

践中,确有一些被拆迁农民觉得有没有补偿,补多还是补少得看被拆迁人有没有熟人和关系,家里有没有“当官”的。

我们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么想就错了。拆迁方的基本原则就是“一把尺子量到底”,有所谓“熟人”和“关系”在拆迁中完全没用。

的确,拆迁方希望能够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尽速完成拆迁项目,而被拆迁人则希望获取尽可能多的补偿安置,未来的居住生活条件能够越来越好。

这二者之间本质上是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作用,而非“零和博弈”的关系。

没有哪个地方的拆迁方会明目张胆地欺负“平头百姓”,出现矛盾纠纷很正常,及时依法救济,通过协商、调解甚至复议、诉讼解决纠纷就好了。

我们甘愿冒着重复的风险再次提醒大家,群体信访是违反《信访条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可能犯罪。被拆迁人切不可因一时糊涂而昏了头作出这种不理智的举动,其法律后果绝非“平头百姓”所能承担得起的。

总之,没房本不一定没补偿,没房本更不意味着拆了迁就要睡到大街上。被拆迁人需要的是明晰法律和政策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及时咨询专业拆迁维权律师获取法律上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村委会、乡镇等拆迁主体的沟通和协商,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也才是避免大家误入歧途、病急乱投医、“拆迁没补偿找上帝”比较终落入犯罪彀中的良方。
分享到: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 QQ空间QQ空间
中国推广网 - 免责申明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推广行为,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站不提供和不存在任何金钱交易(本站管理账号发布的帖子除外),谨防上当受骗!本站唯一管理账号:推广网官方
3、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享有帖子相关版权并且依法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中国推广网提供免费推广,免费营销,免费发布广告信息的网络推广平台。
关闭

网站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扫描二维码
把此页分享给朋友

小黑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推广帮助|(京ICP备16009988号)

中国推广网(推广论坛)是免费网络推广平台||免费推广就上中国推广网

技术支持:推广网官方

中国推广网·免费发广告平台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